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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岁的寄宿女生微微(化名)离校失踪5天,学校却不告知家长,因为微微曾写过一张保证:“我从学校消失,不关学校的事”。未成年人在正常上课期间离校如果发生意外,一张所谓保证书就能让学校脱得了干系吗?
家长:娃娃逃学5天后学校才告知
1月17日下午,记者在金沙小区附近的楚天实验学校见到了张女士,她刚收拾完微微宿舍里的东西准备给孩子办理退学手续。她说,微微以前在公立中学读书时就逃过学。2006年10月,她把孩子转入楚天实验学校读9年级。1月6号下午,张女士把微微送上了返校的77路公共交车,并且打电话告知学校,让学校接一下。7日上午,学校打来电话说微微没有回校,张女士找了一天,直到下午才接到孩子已经回校的电话,她悬着的心才放了下来。“我以为娃娃在学校好好呆着,没想到1月12号下午到学校去接女儿,他们才告诉我娃娃从8号就离开学校了。”张女士气愤地说:“出这样的事学校却没有通知我,这么多天,娃娃如果出了意外怎么办?”当时张女士便拨打了报警电话。
“以前学校从来没有反映说娃娃有逃学的情况,每次打电话或者到学校问情况,都说娃娃样样都好!”张女士告诉记者。
面对张女士的质疑,微微的班主任刘老师认为,学校没必要把学生的任何小事都告诉家长。
学生保证书:“消失与学校无关”
1月17日下午,记者来到楚天实验学校。这是一所民办学校,租用省监狱技校内院的房子。学校门口的岗亭上张贴着“禁止学生私自出校园”等字样,但岗亭内空无一人。
在学校里,记者见到了刘老师,问到孩子失踪为何不通知家长,刘老师表示说:“这件事我处理有误,她失踪第二天校长让我通知家长,我没有通知。我想孩子很快就会回来,结果等了一天,又想再等一天,就到了周末。”
刘老师解释说,微微平常就经常装病逃课、逃学,并且脾气大个性强,很难管教,学校对这样的学生也是无可奈何。“她要跑我们也拉不住啊,腿长在她身上。”随后刘老师拿出一个备课本给记者看,其中一页写有“本星期内如果在学校消失,不干(关)学校的事!保证早上来做晨操。”落款有微微的签名,日期是12月12日。刘老师说,写这个保证的时候,他就跟微微讲清楚了,以后再逃学发生任何事情,都跟学校没有关系。此外,刘老师还非常肯定地说:“微微在外面肯定不会有危险。”
对于这份保证书,张女士非常吃惊,说自己从来都不知道有这么荒唐的事。
律师:如出意外学校负责
微微出走后的5天是怎么过的,她一直不肯说出来。记者从张女士处了解到,1月8日晚上,微微与同班的两名男生铭铭(化名)和小锐(化名)同时离校,到了东华小区分开。铭铭和小锐也没有回校,在外面玩了一个星期。老师在第二天就通知了两个男生的家长,但没有通知微微的家长。直到张女士得知孩子失踪后,才从微微的通讯录上发现了她朋友的电话,挨个询问,最后在一家小旅馆里找到微微。
目前,微微已经平安回家。记者也协助张女士将此事反映到了盘龙区教育局,教育科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,他们会到学校了解情况,并对学校的管理制度提出整改意见。
但如果真发生了什么意外,微微写的那份保证书能让学校什么责也不负吗?对此,云南标志律师事物所的余巍律师认为,这涉及到学校内部的管理制度,但是不管写了什么保证,学校对学生都有管理义务。如果学生在上课期间离校发生意外,学校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。
实习生王远思昆明日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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