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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高考失常,没考上理想大学,已是北京一所职业学校大二学生的王炎,竟将不满发泄到“发小”贺某身上,持刀将其砍伤致死。记者昨天获悉,市一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21岁的王炎无期徒刑,并判令其赔偿贺某的家人经济损失37万多元。
2004年高考结束发榜后,王炎得知自己只考了320分,上不了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,情绪非常低落。他突然想起了多年没联系的“发小”贺某。“他以前经常打我,还跟别人说我牙长得不好”。
法院查明,2004年7月28日9时许,王炎进入位于北京市昌平区的贺某住处,持菜刀猛砍对方的头、项等部位数刀,致贺某颈髓损伤合并创伤失血性休克死亡,随后拿走贺某的诺基亚手机。贺某父亲中午下班回家发现儿子被杀后报警。2005年10月27日,已在财贸学校读大二的王炎被警方抓获。
北京娱乐信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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